中原工学院第十四期党员发展对象和
第十三期预备党员培训工作通知
各分党校:
根据学校《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发展共产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中工党〔2014〕29号)以及疫情防控要求,校党校经研究决定,将在近期举办第十四期党员发展对象和第十三期预备党员培训班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1.本期党员发展对象、预备党员培训由校党校统一负责。校党校负责理论教学环节教学计划的落实、学员考勤和考核等工作。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训时间不低于24学时。
2.分党校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确定参训名单,并填写《第十四期党员发展对象党校培训汇总表》、《第十四期预备党员党校培训汇总表》(详见附件),于9月27日发至党校邮箱zzbdx@zut.edu.cn,集中培训时间及培训形式由校党校另行通知。
3.有关要求
(1)学员请假超过两次(含两次)或无故缺课超过1次(含一次)的,本次培训按不合格处理。
(2)第十四期发展对象、预备党员培训班培训结束,学员须向所在班班主任提交“党校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”,心得体会字数不低于2000字;班主任应严格审查,严把质量关,严禁从网上下载抄袭,校党校将对学员“学习心得体会”运用第三方软件进行查重。
(4)第十四期发展对象党课结业成绩由学习心得、考勤情况两部分组成,其中学习心得占70%、考勤占30%。
中共中原工学院委员会党校
2021年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