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直属党组织
各直属部门:
根据省委组织部《关于做好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和学校党委要求,处级干部须填写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》,报告表已发给相关部门办公室主任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范围
一是党政、群团部门全体处级干部。二是教学、教辅部门党务处级干部(继续教育学院全体处级干部均需要填报)。
二、截止时间
2018年1月9日(下周二)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交到组织部(行政楼411),一式两份。
三、填报要求及注意事项
1.请仔细阅读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》中的填表须知,完整、客观、如实地填写相关内容,并签订承诺书。
2.首次填报的,不存在有无变化,均需填写现状。继续填报的,个人事项无变化的,在表格内“无变化”后□内划“√”;个人事项有变化的,在表格内“有变化”后□内划“√”,并填写变化情况。
2.表格由报告人亲笔手工填写,填写不下时可以附页。要求字迹工整,易辨认,方便信息录入。
3.因未填报信息或者填报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,由本人负全责。
4.由于时间紧、要求高,希望各位领导高度重视,认真严肃对待,确保报告工作顺利完成。
联系人:郭卫
联系电话:69975853
党委组织部
2018年1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