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荐条件
(1)模范履行党员义务,严格遵守党的纪律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(2)爱岗敬业、履职尽责,服务群众、奉献社会,在工作、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中勇于担责担难担险、作出突出成绩。
(3)清正廉洁,品德高尚,受到党员、群众广泛赞誉。特别是在疫情防控(包括在线教学、科研攻关、管理服务保障等)、防汛救灾等重大活动和重大任务中有突出表现的,政治素质和日常工作表现过硬的共产党员可优先推荐。
(二)优秀党务工作者
1.推荐名额
优秀党务工作者按教工正式党员总数的1%(推荐名额不足1个的,按1个推荐)。
2.基本条件
(1)专职党务工作者及基层党支部书记。须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。
(2)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始终在政治立场、政治方向、政治原则、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(3)自觉遵守党章,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。热爱党务工作,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,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,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,在党务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。
(4)坚持党的群众路线,善于做群众工作,克己奉公,廉洁自律,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。
三、工作程序
(一)逐级推荐
1.以各直属党组织为推荐单位,采取自下而上、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。各直属党组织要对照推荐条件,逐级遴选产生初步推荐对象,经直属党组织委员会议研究确定后,报党委组织部。
2.推荐的优秀个人要具有代表性,注意结构和分布,向教学、科研等一线工作岗位倾斜,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。
3.推荐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。已故党员不再推荐。
(二)考察公示
学校对初步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和评审,多方面听取党员、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意见,同时听取纪检等部门的意见,并在校内进行公示,接受党员、干部和广大师生的监督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
(三)研究确定
校党委根据初步推荐、考察、公示等情况,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。
四、其他
各直属党组织提交的推荐材料包括:
1.《推荐表》(A4正反打印),2份;
2.推荐对象事迹材料(1000字左右,标题为:XX同志优秀党员/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材料,内容格式请参照党政办﹝2021﹞3号通知要求,A4正反打印),2份;
3.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(近期免冠正面彩色,白色背景,无边框,JPG格式,不少于626×143像素,照片命名为推荐单位+对象姓名)。
4.附件:XX直属党组织2021年度推荐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信息汇总表(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分类填写,电子版);
上述材料纸质版于2022年3月16日下午5点前交至综合办公楼411房间,同时电子版压缩包统一命名为“XX直属党组织2021年度“两优”推荐材料”发至组织部邮箱zzbdj@zut.edu.cn。
附件:1.中原工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
2.中原工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
中共中原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
2022年3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