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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1年度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以及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12-22 来源:组织部 点击:[]

各直属党组织:

根据工作安排,现将2021年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直属党组织工作量化考核

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。直属党组织书记根据考核工作安排,对照考核标准,向校党委进行党建工作述职。

二、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

由各直属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党支部考核工作。

(一)按照《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办法(修订)的通知》(中工党〔2018〕45号)规定,基层党支部书记根据考核工作安排,对照考核标准,向所在直属党组织进行

党建工作述职。

(二)党支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档。其中,支部优秀比例不得超过支部总数的20%;有较大工作失误、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,为不合格;其余为合格。党支部工作考核采用定性和定量考评相结合的方法,考核结果实施排名制,并填写《中原工学院基层党支部工作年度考核登记表》(附件1)和《中原工学院基层党支部工作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》(附件2)。

(三)主要述职内容

1.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;

2.支部党员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情况,党费收缴情况;

3.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谈心谈话、支部书记讲党课、主题党日活动情况、领导干部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支部学习情况(包括具体次数)等;

4.支部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。

三、党员量化考核

由各直属党组织指导党支部采取个人总结、民主测评、自下而上、上下结合的方式,开展民主评议党支部(附件3)、民主评议党员工作(表格详见《中原工学院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办

法(修订)》中工党〔2018〕45号)。

四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

聚焦“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,坚持和发展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,坚定历史自信,践行时代使命,厚植为民情怀,勇于担当作为,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走好新的赶考之路”主题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,党员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到所在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,坚持从严要求,精心组织实施,

确保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,取得好效果。

以上工作要求于2021年12月底之前完成,各直属党组织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,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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