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豫组通【2013】24号文件精神,按照“按需选派、双向选择、互惠互利”原则,经省委组织部批准,我校确定了4名拟选派人员(均为省博士服务团成员,挂职时间1年),现将名单通知你们,请本人和所在院(部)做好准备,下派到岗时间10月底前。
附:选派人员名单及挂职岗位
瞿博阳 挂任许昌继电器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
王海宇 挂任开曼铝业(三门峡)有限公司副总经理
徐洪伍 挂任郑州海缔邦从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
黄新春 挂任郑州台科置业公司总经理助理
党委组织部
2013年10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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